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通报1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评级结果

4个区县“变好”,4个区县“变差”

  本报太原10月24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9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级结果。1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综合考核结果“变好”的有4个,“基本稳定”的有10个,“变差”的有4个,分别占到22%、56%和22%。从评价结果看,我省变好比例高于全国,变差比例也高于全国。总体来看,评价结果较2018年度有所提升。
  省生态环境厅通过评价分析考核结果的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和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等4方面指标,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0年,评价结果为一般变差或轻微变差的县域全部退出变差行列,达到基本稳定以上水平;基本稳定的县域努力向变好方向发展,成绩优秀的县域需保持优势,再创新高。
  据了解,涉及我省的1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大部分布在沿黄区域,因此,加强此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0-10-24期

  • 第2020-10-23期

  • 第2020-10-22期

  • 第2020-10-21期

  • 第2020-10-20期

  • 第2020-10-19期

  • 第2020-10-18期

  • 第2020-10-17期

  • 第2020-10-16期

  • 第2020-10-15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