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前9月太原地表水综合改善率达37.96%

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中居第八位

  本报太原11月11日讯(记者张剑雯)记者今天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1至9月,太原地表水综合改善率为37.96%,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中位居第八。
  据了解,参加排名的均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覆盖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110个入海控制断面。其中,涉及太原市共有3个断面,分别是汾河水库出口、上兰和温南社断面。
  今年以来,太原市委、市政府把6月底汾河流域全面消除劣Ⅴ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头等大事、交账工程,坚决扛起水污染治理的重大政治责任,举全市之力全力推进。为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今年太原市仅用5个多月时间就建成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实现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彻底解决城南地区污水直排问题,为温南社国考断面稳定退出劣Ⅴ类水体奠定了扎实基础。目前,温南社国考出境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显著改善为Ⅲ至Ⅳ类。在农业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今年太原市已高标准完成3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在生态湿地工程建设方面,分别在娄烦县、清徐县主要入汾口建成10个人工湿地工程,充分发挥河道的生态综合治理效能,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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