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

运城市税务局:晒出权力和责任清单

  本报运城消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公布了经过5个多月的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这是该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
  此次公布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了与税收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主体。“三定”后运城市税务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有运城市本级及6个派出机构,14家县级税务机关及71个税务分局和31个税务所;明确了各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事项。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最终确定运城市税务局有21项职权,市局第一税务分局有23项职权,市局第二税务分局有118项职权,市局稽查局及3个跨区局稽查局有59项职权;县级税务机关有138项职权,县级各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有102项职权;公开了每项权力的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做到权力行使和责任承担相统一,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既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更是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张晓霞)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0-11-15期

  • 第2020-11-14期

  • 第2020-11-13期

  • 第2020-11-12期

  • 第2020-11-11期

  • 第2020-11-10期

  • 第2020-11-09期

  • 第2020-11-08期

  • 第2020-11-07期

  • 第2020-11-06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