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晋周刊

山西扫黑除恶审判取得阶段性胜利

  “山西省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起案件案件现已全部一审审结,其中3起涉黑案件已经二审审结生效,标志着山西扫黑除恶审判取得了阶段性胜利。”11月23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严惩重大涉黑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闻发布会传来好消息。
  据山西省高院扫黑办主任、刑三庭庭长王洪明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山西省法院系统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627件,审结1502件,结案率92.3%;二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82件,审结795件,结案率90.1%。在判决生效1260件涉黑涉恶案件中,1339名涉黑涉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涉黑重刑率达52.5%,涉恶重刑率达21.6%。
  此次发布的7起山西省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分别是运城侯氏兄弟涉黑案——大肆盗掘文物,“警伞”掩护参与;吕梁陈鸿志涉黑案——暴力掠夺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太原任爱军涉黑案——围猎腐蚀官员,组织死灰复燃;吕梁李增虎涉黑案——把持基层政权,破坏矿产资源;吕梁王见刚涉黑案——组建私人武装,暴力对抗执法;太原张继龙涉黑案——破坏基层选举,暴力强揽工程;长治陈兆平涉黑案——暴力强拆民居,大肆诬告陷害。其中,运城侯氏兄弟涉黑案、吕梁陈鸿志涉黑案、太原任爱军涉黑案等3起案件已经审结生效,吕梁李增虎涉黑案、吕梁王见刚涉黑案、太原张继龙涉黑案、长治陈兆平涉黑案等4起案件已一审宣判。
  “这7起案件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很大。”山西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表示,一是案件犯罪组织人员众多,如李增虎案被告人多达84人;二是案件违法犯罪行为次数多,如陈鸿志案违法犯罪事实多达116起;三是犯罪事实时间跨度长,如王见刚案涉及事实跨度在20年以上。
  在审理涉黑案件中,山西省法院系统从严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对被告人罚当其罪,不枉不纵。同时,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对涉黑组织经济基础进行釜底抽薪;制定涉案财物审判与执行衔接工作制度,保证涉案财物正确处置;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打财断血”又注重保护涉案民企合法权益。7起案件中,一审法院均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各项诉讼权利;其中4起案件一审庭审、宣判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法院采取“视频庭审+现场庭审”模式,兼顾防疫与审判,在推动审判提速的同时,确保了零事故、零感染。
  “办好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事关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安定。”杨宏表示,这7起案件的宣判,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的坚决贯彻,彰显了山西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展示了审判的公平与公开,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带动了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加快办理,为确保全省法院如期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起到了示范作用。
  杨宏强调道,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收官冲刺的最后阶段,全省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以挂牌督办案件为标杆,紧盯大案要案不放松,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全力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本报记者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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