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太原新闻

万柏林区为文物保护单位装上“防火墙”

同时对用火、用电提出明确要求

  本报太原1月4日讯(记者姚凡 通讯员李会芳)为做好山西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文物保护工作部署任务,日前,万柏林区文旅局为市级、区级文保单位配备消防器材。
  该局要求文保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经营场所、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的,要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做到人离火灭。
  同时,要严格安全用电,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严查假冒伪劣电气设备,严禁私拉乱接,对电气线路要定期检查检测。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对储存或者堆放的可燃物组织集中清理,严禁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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