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晋周刊

检爱护航 为困境少年点亮希望之光

  某天,当事人小强(化名)的奶奶来到临汾市古县检察院,向检察官讲述了关于孙子小强的情况。
  老人提到,孙子小强半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四岁时孩子母亲再婚远嫁异地,把小强交由她和丈夫抚养。这期间孩子母亲很少看望,一年多以来也没有给孩子提供任何的生活学习费用。两位老人年迈,收入没有保障,小强爷爷打工又受了腰伤,孩子也有些叛逆,无论是在孩子的学习教育还是生活照顾上常常力不从心,觉得对孩子心存亏欠,迫于无奈,决定求助于法律解决,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给予帮助。
  听完老人的一番陈述,检察官很快对情况做了调查核实,最终决定对其向小强母亲索要抚养费一案支持起诉。法院审理中发现,远嫁异地的小强母亲再婚后育有一子,重组家庭后的生活也并不富裕、生活困难,对于儿子小强无暇关爱,更无法提供经济上的支持,最终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小强的母亲支付了1000元抚养费。

检爱护航,多措并举

  为了挽救困境中的少年,古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一行人走访了小强所在的学校及班级老师,观察到特殊的成长环境确实带给小强一些性格心理上的问题,他与同龄孩子相比明显有些内向与胆怯。与校方和老师多次交流沟通后,希望学校老师多留意观察小强的在校情况,让孩子感受到温暖与关爱,逐渐建立自信。
  考虑到小强现在的生活状况及小强母亲的经济情况,检察官决定对小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先后走访了小强家中及所在社区,向公安局、人民法院、小强父亲生前所在的单位调取了相关证据,初步确定小强为司法救助对象。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该院决定对小强司法救助一案举行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学校老师说道:“以前孩子在学校常常一个人,与同学老师的交流比较少,我们的检察官走访学校了解后,老师们也时刻关注着孩子,感觉孩子现在比以前变得积极主动了,开始愿意与人交流了。”
  法律是冰冷的,也是有温度的。参会代表们在听取了检察官、学校老师、小强奶奶对小强的描述后,对于检察官和学校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对于孩子的成长变化感到欣慰,并一致同意对小强给予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重燃希望

  2020年12月30日,古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荣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迎春及办案检察官一同来到小强家中,送去司法救助金3万元和一些课外书籍。同时询问了小强爷爷奶奶家中近况和小强近期的生活学习情况,两位老人表示,感谢对孩子的重视和关爱,帮助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今后会多关爱陪伴孩子,尽可能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李荣强表示:“应该感谢咱们的党和国家,司法救助是体现党和国家民生关怀,传递司法温情的一项好政策,希望这笔钱能帮助到你们家,把这笔钱用好,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我们希望给孩子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下一步能够提供给孩子更多全方位的保护,特别是要关注到孩子的成长心理需求,用好法理情,帮助孩子寻回缺失的母爱。”曹迎春感慨。

用心守“未”,关爱不停

  司法救助工作告一段落,但检察官的工作仍在继续……
  在向临汾市检察院反映小强的情况之后,为小强申请到了一名心理救助老师,对小强进行为期一年的心理帮扶,希望帮助小强走出心理困境。
  目前,该院与小强母亲所在地的检察院准备启动异地协作机制,共同对小强母亲进行亲职教育,帮助孩子找回缺失的母爱,为困境少年点亮希望之光。
  近年来,古县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推行集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救助为一体的办案模式,形成检察综合保护合力。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已办理4件案件,对其中3件4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

本报记者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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