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27日讯(首席记者贠娟绸)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简政放权,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公布,决定再取消4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15项(含6项部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层级。
据了解,决定取消的42项清单包括高等学校修业年限审批,设置普通本科学校初审,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省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核拨,省级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志愿者星级评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等。
决定下放的15项清单具体为: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审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初、中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完成后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