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中消息 4月27日22时16分许,晋中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龙湖街与锦纶路交叉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M**72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
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酒味浓烈,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体内酒精含量39.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公安网查询比对,让民警更震惊,发现驾驶人胡某某在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分别被晋中交警支队三大队、高校大队、二大队查处过三次酒驾,加上本次,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胡某某酒驾4次被查!
对此,交警部门对胡某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朱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