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全明)近年来,柳林县委、县政府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立足柳林实际,积极探索“合作社+企业”生态发展模式,致力于实现增绿与增收双赢。
柳林县是全市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型县份,为进一步拓展造林合作社参与领域,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带贫能力,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该县立足全县规模企业多、生态修复任务重的县情实际,在全面推进“党支部+合作社”生态模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合作社+企业”模式。
出台了《关于拓展参与领域提升带贫能力 进一步发展壮大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着力围绕全县煤矿、铝矿、电力企业涉及的矿区厂区绿化、林木管护、生态修复、环境卫生整治、企业保洁等事宜进行联动治理实施。全县44个造林专业合作社与42户规模企业结对,除承担各企业生态修复任务外,还承揽企业在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承担的生态治理任务。
目前,全县完成造林绿化24.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5%,先后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省级林业生态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