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山西税务周刊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绿色税制助力绿色开采 释放生态红利

  “资源税新政的颁布实施以及税务部门围绕这一‘绿色税制’落实落地开展的一系列精细服务,为企业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开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近日,晋能控股太原市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春盛介绍说。
  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在保持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资源税这一税种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
  太原市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保水开采项目地面布置2个井场,项目实施以来累计投入资金6429.3万元,每年可减少排水83.22万吨,节约排水费223.7万元,节约污水处理费56.6万元,少缴水资源税83.22万元,节约排水人工费、设备折旧费47.85万元。根据《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其资源税减税享受形式由备案制改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该公司通过保水开采2021年上半年累计减免税额2314.22万元,按全年计划商品煤量332万吨、收入13.5亿元测算,可享受资源税减征4500万元。
  2020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会同太原市能源局等部门到东曲矿调研矸石充填资源税减免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及山西省资源税相关政策,积极协助该矿进行资源税减免申报。2021年1-6月份该矿申报资源税减免累计产量64678吨,减免资源税120万元。
  太原市税务局多次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建立税务、企业、行业三方“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源税治理机制,确保支持“绿色开采”的税收优惠不折不扣惠及企业。

本报记者刘业飞 通讯员郭强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1-08-23期

  • 第2021-08-22期

  • 第2021-08-21期

  • 第2021-08-20期

  • 第2021-08-19期

  • 第2021-08-18期

  • 第2021-08-17期

  • 第2021-08-16期

  • 第2021-08-15期

  • 第2021-08-1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