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的成功与否在于是否能写出优质的作品,融媒体顾名思义就是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进行融合,实现资源、内容、宣传以及利益的统筹发展。法制新闻报道重点在于首先要传播法制前线动态、传递普法精神,让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爱法。其次要对某些行为进行宣传舆论监督,以达到鞭策目的,有效帮助有关部门执法,但切记不能妨碍司法,确保司法独立。法制新闻报道对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类思想观念的转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法制新闻报道对应的专业性内容针对性强,报道在选用法律条文时难免有些枯燥,此外,相对应的采编人才的缺失也让法制新闻报道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因而,在融媒体日渐流行发展过程之中,如何把握法制新闻宣传的尺度,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融媒体下法制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
1.媒介审判,缺少人文关怀
法制新闻报道在涉及社会热点问题时,公众对其关注度就会相应增加,在融媒体快速传播过程中,有些报道急于求成,当案件还没有最终定论时,就将掺杂主观意志的报道进行刊发,在事实真相还未挖掘出来之前,媒介先审判就会诱导公众产生更多的舆论,进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此外,法制新闻报道容易误导公众对过失人进行神化,过度夸大其负面影响力,缺少人文关怀,尤其在涉及对未成人的报道时,有些法制报道无形中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给其日后的成长与发展蒙上了一层阴霾。
2.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欠缺,相关培训较少
法制新闻报道从业人员不同于其他类的新闻报道人员,对采编人员的要求应更高。但现实中由于工资待遇、个人意愿、学校教学等原因造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水准的人并不一定会从事法制新闻报道。例如在学校教学中,新闻专业的学生会从大范围基本理论进行讲解,对涉及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讲解并不精湛。而往往精通法律专业的人才又大多选择律师等职业,因而在法制新闻采编队伍上就存在职业能力不足以及专业知识水准欠缺等问题。
同时,在所属从事法制新闻报道的单位,给予采编人才队伍的培训也较少,一方面由于培训经费的欠缺,并不能使所有采编人才都能接受到较为高层次的培训。另一方面由于培训渠道的欠缺,大多还是仅限于自主学习。可自主学习的自觉性及学习效果就会降低。因而在法制新闻报道中,记者就会混淆一些相近词语,误导受众群众,或者被扣上侵权的帽子。
3.融媒体传播信息泛滥,法制报道披上娱乐外衣,缺乏深度
融媒体传播信息泛滥,如何在广泛的碎片信息中脱颖而出,瞬间吸引读者眼球,很多法制新闻记者最惯用的手法就是“标题党”、靠一些“娱乐卖点”博得读者关注。比如在对贪官污吏进行报道时,过于关注其私人生活,将报道落脚点过于娱乐化,而对其应揭露的事实背后的真相并未做深度报道,也未从所揭露的事实真相背后给予公众反思。
二、融媒体下有效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对策
1.报道中真实性与人文关怀不可或缺
客观真实性是新闻报道最基本也是最为关键的原则,而维护司法独立却是法制新闻报道客观真实性的最直接体现。在进行法制新闻报道时,无论是显性还是隐形采访,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融媒体追求速度,但不能因为速度而忽略了稿件的客观真实性。因而记者在撰写稿件时,要极其慎重,对报道的任何一件事都要有充分的证据作为支持,防止出现同一件事不同的媒体呈现不同的报道结果。
此外,在法制新闻报道中要更多体现人文情怀。法制新闻更多地在于通过实际发生的案例去引导、告诫其他人,当遇到同类型的事时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应对,而不是一味地去指责批评当事人的过错。在报道中涉及当事人过错描述时,也不应夸大其词,将其妖魔化,虽有过错,但作为新闻记者,仍然要尊重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案件尤其涉及未成年人时,更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国家在未成年人案例中一贯坚持的原则就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就说明,当记者报道类似法制新闻时,应有其人文关怀精神,要通过某一件事深层剖析其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从而引起相关人士的反思,劝诫、提醒更多的人士去预防并阻止同类事件的发生。
2.提升法制新闻记者的专业水准,稿件要层层把关
做法制新闻报道,记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准,力争做“专家”而不是“杂家”。要字斟句酌地去推敲报道中的用语,对于类似“缓刑”和“缓期”这样易混淆的词语,记者应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报道中没有依据的情况,记者不应猜忌。也不应通过舆论导向刻意引导受众群体,更不能掺杂个人主观意志。要尽可能地将报道中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做到如数家珍。
《每日邮报》对刊发法制案件新闻报道时有着严格要求,专业的编辑会从稿件是否侵犯著作权、是否超越报道限度以及是否对报道对象作出判断三方面来审核稿件,通过对稿件的层层把关,才能尽可能降低法制新闻报道的错误率。因而从第一撰稿人本身到编辑到最终审稿校对人,所有经手人都应该提升其专业水准知识,对稿件进行把关。只有严格把关过后的稿件在融媒体传播下才会降低出现纰漏的可能性。
同时,采编人员所属的新闻单位在有能力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地去多寻渠道,去让更多的采编人员接受更为专业的理论及实践培训,也应多组织采编人员进行合作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发现自身漏洞,更好地提升采编队伍的专业素质修养。融媒体的出现与发展,需要培养更专业的人员为其服务。
3.融媒体传播中法制新闻报道要体现订制诉求
信息频繁更迭的时代,让现在更多人迷失在信息海洋中,当点开手机,五花八门的信息随之涌来,如何瞬间抓住读者眼球,又不至于成为“标题党”,最关键的还是要在报道时体现订制诉求。
当采访报道体现私人订制时,报道就会呈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采编人员在进行法制新闻的线索挖掘时应更具针对性,应在特定的领域地区发掘其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度报道,这样相对影响力就会更广泛。此外,在运用融媒体进行推广时,也可以将法制新闻报道的事件以漫画等形式予以呈现,更好地帮助群众知晓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更能增加宣传报道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三、结语
法制新闻可报道的案例与角度形形色色,如何在融媒体下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效果,关键还是在于采编人员自身队伍的加强与完善。采访报道前要对所涉及领域的法律条文予以熟悉,在选题考虑时应多体现订制诉求,要对案件事实情况予以收集;采访撰写时应注重深度报道,字斟句酌地推敲文字表述,保持新闻真实性,葆有人文情怀,更多将报道落脚在普法宣传以及同类事件的反思之中;在采访报道后要效仿《每日邮报》做法,对稿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媒介审判,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只有如此,才能在融媒体快速传播的时代,有效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效果,给予受众群众一个健康有益而又有价值的精神食粮。(作者:山西法制报社 袁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