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记者戴小河)国家烟草专卖局2日就《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
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一些经营者用“健康无害”“帮助戒烟”等违背客观事实或尚无证据证明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将电子烟过度强调为“时尚”“潮流”,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管理办法提出,电子烟是指产生含烟碱的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送产品,纳入监管范围的产品主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电子烟用烟碱等。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包括加强准入许可管理、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