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运城讯 近日,运城市组织5个县(市、区)对废弃矿井进行集中炸毁行动,出动自然资源、公安、林业、消防、应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等执法和工作人员300余人。运城市副市长、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刁海鹏在盐湖区主爆破炸毁点现场督导。
2021年12月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运城市深刻汲取孝义市“12·15”盗采煤炭资源案件教训,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矿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偏远偏僻地区或利用已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市集中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逐村、逐沟、逐矿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开展全地域排查摸底。此次集中炸毁行动,主要是对2018年全省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部分封闭措施不达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已封闭矿口损毁等斜井、平硐类废弃井口重新组织高标准关闭,彻底炸毁封闭,确保关严关实。
集中炸毁行动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将按照“六条标准”要求,继续做好拆除设施设备、恢复地表地貌等工作,并对所有废弃关闭矿井全部设立监管责任牌、警示标识牌;在重点区域全面建立非法采矿高清视频监控预警系统,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废弃关闭矿井监管到位、长治久安。 (刘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