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高考改革取消了传统的文理分科,实行‘3+1+2’选考模式,考试科目组合由2种变为12种,学生的科目选择权、学习自主权大为增加……”6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
我省被中央确定为第五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2021年,我省通过了教育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评估,今年年初被中央确定为第五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省政府近日印发《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2022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以及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马骏介绍了《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自2022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马骏介绍《实施方案》中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时表示。
据了解,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科目,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其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还要求健全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中学校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从2025年开始实行高考“3+1+2”模式
据介绍,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 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实施方案》还将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评价选拔方式,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延伸阅读
01 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怎么评、怎么用?
此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是健全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文一就从评什么、怎么评、怎么用三个方面介绍该制度的有关内容。
一是评什么。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
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开发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就每个方面的主要考察内容和重点记录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努力使评价既有方向性、指导性,又有操作性、针对性,做到科学公正。
二是怎么评。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形成档案等五个步骤组成。
具体来说,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并在每学期末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经班级或学校公示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统一管理平台,最终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从而客观完整地反映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情况。
三是怎么用。根据“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每年录取时,普通高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如实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本校制定的评价办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分析,并通过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当年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02 “3+1+2”选考模式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3+1+2’模式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主要有四个方面不同。”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金碧介绍。
这四个方面分别是:一是设考科目组合的逻辑体系不同。现行高考文理分科遵从学科体系,而“3+1+2”模式在重视学科体系的基础上遵从育人体系,更重视引导学生个性发展。二是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机会不同。现行高考的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组合,学生只有2选1的机会;而“3+1+2”模式,提供了12种选择机会,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自主选择。三是组织考试主体不同。现行高考使用全国统一试卷,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改革后,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由各省组织实施。四是计分方式不同。现行高考以卷面分计总,新高考“3+1+2”模式下,“3+1”的科目使用卷面分,“2”的科目有6种组合,为使科目之间分数等值,需进行转换后才能相加。
03 新高考实施后,志愿如何填报?录取有何变化?
“初步设计,新高考实施后,我们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面将有三个方面调整。”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延晋军表示。
一是在志愿设置方面,从2025年起,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将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将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现在的“院校”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相应的“院校专业组”。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必须相同。
二是在志愿填报方面,从2025年起,我省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既可以填报某所院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三是在考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在实际操作时,分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做法是: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并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计划志愿。2025年前,省教育厅将认真学习借鉴改革先行省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招生录取办法,完善志愿填报方式,切实保障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本栏稿件由本报记者王佳采写
图片由本报记者王昕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