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11月1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省研究制定的35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意见

  11月1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落实二十条措施,进一步细化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9月28日以来,我省经受了一轮前所未有的输入性疫情冲击,是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规模最大、形势最严峻、链条最复杂、防控难度最大的一轮疫情。截至11月17日24时,我省本轮疫情已累计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5774例(其中确诊病例1654例,无症状感染者4120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1005例。我省本轮疫情主要呈现来势凶猛、多链叠加,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波及面广、涉及多种人员聚集场所的三个特点。
  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早、快、准”防控举措,省市县联动,统筹全省力量支援重点疫情地区,坚决果断处置疫情燃点,持续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全力以赴攻坚清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出台后,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研究制定了我省35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意见。

优化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优化入境人员管控措施

  该实施意见提出,严格执行国家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密切接触者、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三类风险人员提出的最新规定,不再进行次密接的判定。
  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和科学精准防控工作,我省优化调整前期对低风险区入晋返晋人员采取点对点接返措施,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再点对点接返,实施3天健康监测。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国际交流,减少境外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时间(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提升居家管控措施(3天健康监测调整为3天居家隔离),并根据入境人员核酸检测Ct值,采取定点救治或居家隔离分类管理。同时,为保障国际商务、训练、比赛等重大活动,对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实施“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

优化“第一落点”防控措施
优化分类管控措施

  该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强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检疫力量,对所有入晋返晋人员严格执行“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区和有外溢风险地区的人员继续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分类管控”全链条闭环管控措施;对省外入晋返晋货车司乘人员继续坚持抵晋后的“5天5检”和点对点无接触货物交接等防控措施。同时,各地要进一步优化流程,保障货车快速有序通行。
  针对优化调整措施后,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大幅增加的实际,“意见”专门对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提出明确要求。集中隔离场所要按照“三区两通道”规范设置并严格管理,实施“三巡查、两监测、两消毒、日报告”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交叉感染。居家隔离要做到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隔离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确保风险不外溢。不具备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要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尽量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街道(镇)、社区(村)要组织专人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服务。

优化核酸检测策略
优化风险区域划定

  为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哨点监测和早期发现传染源优势,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我省将继续开展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工作,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自愿、方便和高质量的核酸检测服务。对风险职业人员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好核酸检测要求,做到应检尽检。发生疫情后,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但对感染来源不明、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的地区要及时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该实施意见将高、中、低三类风险区优化为高、低两类风险区,不再划定中风险区。发生疫情后,依据流调溯源和分析研判情况,将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离开低风险区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我们规定原则上要在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由市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高、低风险区并对外公布。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加强医疗救治和药物储备
加强重点单位疫情防控

  针对奥密克戎快速传播的特点,该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医疗救治资源储备,持续扩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建设规模和数量,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充分保障“一老一小”、孕产妇和重症医疗等重点人群救治需求。同时,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落实好定点医院中西医结合救治机制,做好中医药常态化储备,加强中医药预防干预,保障新冠患者和一线重点人群“愿服尽服”。
  为加强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我省专门成立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防控组、企业防控组、社区防控组,全面加强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防控工作领导。各地要摸清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疫情期间,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各地要完善社区(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防控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三级包保”“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将防控责任措施细化落实到自然村、小区和网格。建立社区居民、阳性病例、密接人员、重点人群、工作人员五本台账,按照《全省“无疫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无疫社区创建。

加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加强疫情防控组织保障

  该实施意见提出,对发生疫情的地区,社区要全面摸排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实行网格化管理,动态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对高风险区以外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有较多人员滞留的地区,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交通部门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不得拒绝接收并落实好返回人员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
  该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历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要求,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也不是放开,更不是“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的优化调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加大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要继续坚持防控体系高效运行,继续坚持五级书记抓防疫,继续坚持县乡至少一半力量投入疫情防控,继续坚持“早、快、准”防控举措,压实“四方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保障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

本报记者王佳 实习生刘玉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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