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

十年磨砺守初心 征信为民担使命

——写在《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

  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十年来,《条例》在规范和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一)《条例》为适应征信市场发展要求应运而生。

  我国现代征信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从企业、个人与金融机构往来的信贷征信起步,逐步演变为涵盖信贷数据和替代数据的全口径征信。2013年前,征信业发展还不够规范,业务经营活动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监管依据,征信产品服务难以匹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征信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一部法规为我国征信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发展保驾护航。

(二)《条例》对我国征信业发展发挥了基础性规范作用。

  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既解决了征信业发展无法可依的问题,也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行使对征信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我国征信业发展具有基础性规范作用。一方面,《条例》明确征信机构、征信业务规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基础性内容。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又先后出台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制度文件,形成了以行政法规为基础、部门规章为支撑、规范性制度文件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征信制度体系。另一方面,由于征信信息既具备信用信息属性,又具备数据要素属性,《条例》中有关信息采集、授权、不良信息告知等规定,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15年《刑法》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征信信息”列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一,2021年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充分融合了《条例》中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理念;《条例》赋予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等权益,也被广泛应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治理、数据法治保障体系中。

二、《条例》出台十年来引领山西征信取得长足发展和突出成就。

  十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筑牢征信平台,完善征信系统”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征信服务质量,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征信支撑。

(一)聚焦信息共享、征信促融,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央行征信系统”归集我省信息实现加倍扩容。央行征信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我国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出具的征信报告广泛应用于信贷审批、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个人经济活动中。截至2022年末,征信系统收录全省2200余万自然人、122余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分别较2013年初增长56%和478%。
  二是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与省金融办、太原市政府建设“信通三晋”征信平台,推进企业非信贷信息归集共享和融资便利化服务。截至2022年末,“信通三晋”平台已归集共享税务、工信等35个部门和单位的涉企信用信息1.16亿条,累计促成3336户企业实现融资948.45亿元。
  三是“动产融资服务体系”引信贷活水助企成长。加强中征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登记系统(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有效盘活企业动产资源。截至2022年末,中征平台服务全省企业累计获得融资3793笔,金额3226.5亿元;推动9家核心企业与中征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9567万元。登记系统累计办理山西辖内各项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8.89万笔、查询29.57万笔,创新推出“活牛抵押贷”“供热收费权质押贷”“生产设备抵押贷”等融资产品。

(二)聚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提升征信助农惠农水平。

  一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2016年以来,为建档立卡的232万贫困户建立信用档案,强化“征信+信贷”的引导作用,创新贫困农户授信体系。2020年,开展“百县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在示范工程带动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促进融资工作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截至2022年末,全省评定信用户249.7万户,信用村14344个,信用乡镇495个;累计为73万户信用户发放信用贷款433亿元,为8519个信用新农主体发放信用贷款10.7亿元,“整村授信”的行政村18913个。
  二是开展“数通三信”助力乡村振兴“2+N”试验区建设,探索蹚出数字化推进农村信息、信用、信贷有机贯通的新路子。运城市建设“乡村资产数字化服务平台”,支持涉农经营主体获得贷款1140万元;翼城县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大数据平台”,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精准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岢岚县通过“信用信息采集筛查系统”,引导信贷资金精准支持355家养殖大户。

(三)聚焦征信监管与服务,全力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监管,筑牢征信信息安全防线。强化对接入机构非现场监管,扎实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关注、依法从严查处损害信息主体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年间,全省人民银行共对接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122次,切实有效保障了征信信息安全。
  二是构建高效便捷的征信服务体系。通过增设查询网点、拓展查询渠道,满足公众多样化查询需求。截至2022年末,全省信用报告查询网点由2013年初的109家增至249家,自助查询机增设295台,实现县域全覆盖。查询渠道由单一的柜台查询,发展演变为自助查询设备、互联网、网银、手机银行APP、云闪付APP等线上线下联动查询模式。
  征信体系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我们将坚持做大征信供给、提升征信服务并举,不断推动征信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贡献更大的征信力量。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曹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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