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晋城2023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再提高

  本报晋城5月21日讯(记者崔振海)近日,晋城市民政局、晋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调整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076元/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736元/年/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补发资金将于5月底前足额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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