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吕梁讯 为增强农村群众安全防护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8月9日,岚县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王狮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向过往车辆司机及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等方式,并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群众出行需求的特点,宣传行人上高速、农村地区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危险驾驶和各种不文明驾驶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通过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让村民认识到车辆违法载人、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酒后驾车、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由此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呼吁广大村民要自觉改变交通陋习和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切实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以自我保护为主的交通安全常识带到了大家身边,增强了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郭婧 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