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1日讯(实习记者宋烨)11月10日,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落实信息公示义务,亮照、亮证经营,并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要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要公示促销规则,禁止采取“先涨价后打折”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此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禁止因促销而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