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公告

岚县交警大队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本报吕梁讯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治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12月4日上午,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下,联合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0多家单位,在岚县人民广场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咨询点和宣传展板,接受群众咨询并认真解答。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设立交通法规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针对无证驾驶、酒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向群众积极倡导“守法规知礼让、文明安全出行”的理念,以此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主动意识,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群众出行平安。
  通过借助“宪法日”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参与意识。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余份,回答群众咨询8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 (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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