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小案’15390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日,省检察院举办“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案例讲述会,每一个“小案”都传递着检察温情和司法关怀。
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小案”率持续上升。2023年,我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小案”占全部刑事案件总量的85.39%。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介绍,每一起“小案”的处理,不仅关乎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更关乎社会治理大局。为此,省检察院于2023年部署开展“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专项活动。
立足更新检察理念,坚持“小案”用心办
“小案”反映出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带案下沉、阅卷调研、现场督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山西省检察机关“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树立“‘小案’不小办”理念,把“小案”放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来办。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准确把握入罪标准,准确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准确区分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综合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惩罚性特征,杜绝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混同适用;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认定罪名和情节,确保每一起“小案”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立足“小案”办理机制,坚持“小案”灵活办
“全省检察机关建成167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有效引导公安机关做好案件分流工作。”宁建新说,针对“小案”占比较大等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完善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案件分流机制,真正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针对“小案”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完善山西特色“小案”办理保障机制,建立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确定运城市检察院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试点单位,指导出台量化评估办法。通过反复调整、验证,最终形成了由犯罪性质、罪后表现、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3部分60项指标、7个附注组成的社会危险性量化指标体系,使社会危险性可视化、透明化,使“以捕代侦”“一押到底”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还建立非羁押监管平台。积极推动运用电子手环、非羁押码等数字监管措施,对非羁押人员进行云监管,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取保监管乏力”“一放就跑”等问题。目前,已对900余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数字监管,适用后未出现犯罪嫌疑人脱保、再犯罪等情形,实现了不“关”也能“管”好。
立足提升办案效果,坚持“小案”深度办
“全省检察机关注重惩戒、教育、改造挽救相结合,通过责令具结悔过等,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综合治理体系。”宁建新说。
据介绍,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小店区检察院与辖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出台诉前考察、履行具结义务等工作机制,将侦查阶段主动接受法治教育和社会帮教、志愿服务等情况作为相对不起诉考察内容,实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通过上述机制依法不起诉370人。阳泉市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因案因人施策,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等因素,向公安机关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98份,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的处理闭环,实现“办案”与“治理”协同推进。
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小案”办理中暴露出的矛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堵漏洞,以“我管”促“都管”,不仅治已病,更防未病。可以看到,孝义市检察院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反映出的农民工用工及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问题,向人社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人社部门采纳后,建立完善了跨部门、跨领域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了“恶意欠薪”。
宁建新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专项活动,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本报记者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