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2日讯(记者王佳)今天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太原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太原中心支公司签署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就破解“执行难”开展深度协作。这是继去年10月与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家单位签署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后,太原中院持续深化协作联动执行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此次协作联动执行具体到监狱方面,针对涉刑事执行案件对接人员不固定、对接手续不规范、反馈不够及时等情形,今后,省内监狱部门涉及查询服刑人员名下财产执行情况及财产履行情况的,由执行法院协助查询并回函;太原市法院及辖区外法院涉及需查询被执行人具体服刑监狱监区的,由太原中院执行局统一向省监狱管理局发函查询;太原市法院需送达执行文书的,邮寄至被执行人所在监狱,由所在监狱具体协助送达,并将送达回证等邮寄至相应法院。
机场公安方面,针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违规乘坐飞机的现象,太原市法院定期将限制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给机场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定期向法院提供违反限制消费令违规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书面记录;机场公安局通过信息化系统、日常执法等方式发现违规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及时告知法院,法院“执行110”立即前往机场核查情况,查证属实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险公司方面,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投保公司、投保类型不一,法院查封、冻结、扣划过程中对接不清、要求不一等问题,今后,太原市法院执行办案中,涉及4大保险公司查询、冻结、解除冻结、划拨及辖区外法院委托4大保险公司等司法协助事项的,统一由太原中院执行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