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30日讯(记者李若男)近日,省商务厅印发《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规定,根据办展规模、运营成本等因素,对引进国际、国内、行业展览的分别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补贴,对引进国际性、全国性会议(含年会、行业大会等)项目分别给予主办方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的补贴。
《若干措施》包括优化会展发展布局、培育会展业市场主体、大力培育会展品牌、集聚优质会展项目、推动会展创新发展、加大会展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会展保障措施等7方面18条措施。
在优化会展发展布局方面,构建以山西中部城市群为引领,以晋北城镇圈、晋南城镇圈、晋东南城镇圈为支撑的会展发展新格局。深度融入京津冀会展联动体系,主动承接京津冀溢出的展会资源。
在培育会展业市场主体方面,鼓励会展企业与制造、商业等相关企业深度融合,推动会展企业向集团化、集群化发展。支持引进知名会展机构。
在大力培育会展品牌方面,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重点会展项目。以“培育打造重点产业链、做大做强特色专业镇”为重点,推动会展与相关产业链融合发展,形成“重点产业有代表性会展”的发展模式。
在推动会展创新发展方面,推动传统展会数字化转型,举办“云展览”“云对接”“云推介”“云洽谈”。支持场馆设施、项目运营等环节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可循环利用材料,提升绿色展会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