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省工信厅下发通知

2024年度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开始申报

  本报太原5月17日讯(记者王蕾)近日,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开展2024年度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申报主体为集群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申报条件是: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省前列,且须同时满足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心竞争力较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治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等8个方面条件的产业集群。
  申报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原则上需已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产业集中度高、基础条件良好、产业集群管理服务优秀,且满足国家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此次可以同时申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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