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阳泉7月12日讯(记者郭强)日前,记者从阳泉市卫健委获悉,该市19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此举意味着患者在阳泉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不再需要进行重复检验。
据了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阳泉市卫健委制定了《阳泉市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推动该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并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减少资源浪费,切实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相关要求,互认医疗机构名单中所列医疗机构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标注“晋HR”,并在报告单下部注明。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验的,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标有“晋HR”标识的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不得重复进行检验。目前,阳泉市纳入结果互认的项目主要包括血液、体液、便、尿、标志物等临床检验项目,共11类90项。《方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的情况也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