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11日讯(记者王龙飞)8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聚焦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和应用场景建设,集聚和引进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优质创新资源,打造形成政策健全、功能齐全、开放共享、人才队伍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确定了9项重点任务:聚集各类科技创新主体资源,组建高水平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机构,加强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引育和孵化,围绕产业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增强金融资本支撑能力,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开展各具特色的试点和示范任务。
《方案》明确,要重点选择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高、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科技成果转化特色突出、对周边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设。以设区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为建设主体,依托至少一所省内外高校,在属地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规划设置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开展全域性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孵化和产业化的试点及示范。充分发挥创新驱动平台的辐射作用,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带动各市和周边市县的产业创新和升级,在全省布局一批区域综合类创新驱动平台和省域专业类创新驱动平台。
《方案》提出了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条件:区域综合类平台建设围绕本地产业和区域发展定位,明确不超过3个重点领域;省域专业类平台建设突出“专”的特点,覆盖全产业链;全省域整体规划,聚焦某一个领域布局,建立或引进市场化的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运营,原则上不设筹备期,由各市牵头先行建设。总体规划面积不小于10平方公里、起步区办公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不少于10万平方米、入驻科创团队和初创企业不少于30家、全时入驻企业(团队)人员不少于400人,区内科创型企业年营业收入值达到3亿元以上。具备较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基础和突出的区位优势和实施条件,区域内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人才、技术市场交易额等主要指标实现持续增长,拥有较高水平、专业化、市场化、实体化运行的政务服务机构、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运营保障机构和相关人才队伍。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特色鲜明,能形成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对全省转型发展发挥关键支撑作用。建设程序为:制定方案、先行建设、评估挂牌、监测考核和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