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12日讯(记者王蕾)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山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管理目录》)。
“两高”项目是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据悉,《管理目录》涉及6大类,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大类后又细分为23小类行业,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或包含的工序有:煤制焦炭、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等37种。
《管理目录》明确,将符合上述主要产品或工序,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为等价值,其他行业为当量值)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管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