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6日讯(记者李若男)9月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山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农机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冯京民介绍了加力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的政策措施。
新增了报废补贴农机种类。此次报废农机补贴种类达到了11类。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播种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6类农机产品进行报废补贴的基础上,新增了犁、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青(黄)饲料收获机5类报废补贴机具。
明确了农机报废条件和补贴对象。根据农业机械报废相关技术条件,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允许申请报废补贴;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存在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提高了部分老旧农机报废补贴标准。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