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治10月15日讯(记者冯毅松 通讯员申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长治市屯留区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以“三权三化”为抓手,着力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力、见管脱节”等长期困扰基层问题,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赋权更加科学、准确,真正实现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全区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基层赋权矛盾“听不见、看不透、理不清”问题,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出台《乡镇(街道)权责问题反馈处置机制》,构建起以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社会工作部抓具体协调,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共同参与,连接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权责反馈处置体系,进一步畅通基层权责问题反馈渠道,加强对跨部门、跨区域或有争议执法事项协调,有效打破基层权责不清壁垒,让基层呼声有人听、建议有处提、事情有地办,推动赋权评估精准有效。按照“谁行权、谁评估”原则,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主体、评估范围、评估内容,确保评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全区10个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对省政府下放5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检视,综合考量承接能力、实施效果等因素,深度研判赋权事项是否“接得住”“管得好”。
在乡镇(街道)自评基础上,由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评估组,采取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实地问答等方式对赋权事项进行二次评估。召开基层赋权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工作推进座谈会,充分征求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召集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对调整事项开展科学论证,在确保赋权事项实施部门放得下、承接乡镇(街道)接得住、乡镇(街道)权责对等的情况下,形成《乡镇(街道)承接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建议清单》和《乡镇(街道)不再承接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建议清单》。动态调整后,屯留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回归区直机关27项,除麟绛街道、渔泽镇、李高乡保留28项外,其余乡镇保留25项,形成“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的赋权体系,真正让基层“轻车前行”。
经区委编办审核,确认全区10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117人,明确办公地点、统一装备车辆,有效推动综合执法实体化运行。制定《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执法力量从“单兵作战”到“多元发力”转变。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决定审核等办法,明确联席会议、指挥调度、案件受理、案件移送、教育培训等制度,有效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2024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方案》,邀请专业人士对乡镇(街道)执法骨干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屯留区将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机制,着力推动监管与执法衔接、执法保障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守纪律、能管理、会服务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