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聚焦股东回报,省属上市国企集中“发声”

  近日,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省属上市国企集中发布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告,重点提及了公司分红等提高投资者收益、提升广大投资者获得感等措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在行动方案中指出,2021年至2026年分红规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据悉,该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分红118.16亿元。2024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5.90亿元,分红比例达50.01%。未来,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投资者稳定长期回报,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合理安排长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强调,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交所关于派发现金分红的规定,原则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此前,该公司在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0.54亿元,分红比例34.64%;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3.22亿元,分红比例40.06%。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自2006年上市以来累计实施分红16次,分红金额达到246.25亿元,分红融资比为1243.67%,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152.92亿元。未来,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守“厚报股东”的理念,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在行动方案中提及,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0.25亿元,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08%,并提出在未来三年达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15%。
  2024年1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加注重投融资动态平衡,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随后沪深交易所分别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和“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A股上市公司掀起两大行动方案集中发布浪潮,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发布山西辖区首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之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山西辖区首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继发布了行动方案。

本报记者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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