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本报太原3月23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采取5方面15项措施,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
  《意见》要求,我省将加强源头预防,探索利用智能化监管平台,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等存在违法风险的企业,及时预警提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坚持在执法中普法,坚持以案释法,坚持定期普法,引导企业知法、守法。严格执法程序,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次数;控制专项检查的数量、范围、内容和时限,坚决杜绝全覆盖、无差别检查;落实入企检查审批程序和检查实施程序;加强入企检查信息公示,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清晰,接受公众监督。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强化科技赋能,大力推行非现场、无感式执法,提高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落实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科学合理安排“错峰”执法检查。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对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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