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试行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本报太原9月18日讯(记者王龙飞)为完善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严肃整治招标投标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制定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
  近年来,我省以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行政监督部门为抓手,建立了包含全省117个县区、70余个开发区共1200余个单位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一张网”。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清单方式列出各级各类行政监督部门,并明确至具体责任科室、监督电话和邮箱。针对实际工作中,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能源等领域依然存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没有明确行政监督部门,部分部门监督职责不清、层级不明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从项目入手,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并出台《清单》。
  《清单》针对11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细化了每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和对应的省市县三级监管层级,并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对象、监管原则、监管方式、监管内容和监管程序,着力做到行政监督“无死角”“全覆盖”。《清单》进一步界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权责边界和层级划分,构建了精准化的监管体系,有利于提升监管能力,防范廉政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9-18期

  • 第2025-09-17期

  • 第2025-09-16期

  • 第2025-09-15期

  • 第2025-09-14期

  • 第2025-09-13期

  • 第2025-09-12期

  • 第2025-09-11期

  • 第2025-09-10期

  • 第2025-09-09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