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开发票,好运抽大奖!”“一张发票3次机会,最高中奖10万元!”2月10日,太原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正式启动,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零售、餐饮、住宿等八大行业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均可参与,不受户籍限制,来并旅游、探亲、商务活动的临时消费者同样享有平等参与权。
此前,1月23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太原市等50个城市入选。此次活动的启动,标志着太原市在提振消费、优化税收生态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太原在入选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后推出的此次活动,紧扣“普惠性”与“激励性”双重导向,覆盖范围广、参与门槛低,力求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共享政策红利,同时有效提振消费。
据了解,活动覆盖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旅游、娱乐、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与民生“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行业。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无论是在商场购物、餐馆就餐、酒店住宿,还是观看演出、健身娱乐、旅游观光,只要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取得由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依法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含100元),均可参与。
此次活动持续时间长,将从2月10日持续至7月31日,精准覆盖春节消费旺季、暑期旅游高峰等重要消费节点,最大化发挥政策激励效应,形成持续拉动消费的合力。
为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开通了多渠道上传路径。个人消费者只需在取得有效发票后,通过抖音、京东、微信、支付宝、招商银行APP扫描发票二维码、拍照上传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即可。抽奖系统将实时校验发票真实性,确认有效后消费者即刻获得抽奖资格。
为保障活动公平公正,活动设置了明确的上传限制:每张发票只能上传一次,个人消费者每天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10张(全渠道累计);活动期间(共172天)个人消费者上传的同一商户开具的发票数量不超过60张,每人累计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150张。
此次有奖发票活动设置了3种抽奖模式、多层级奖项,让广大消费者都有机会中奖。抽奖每两周为一轮,过期则本轮发票全量清空,重新开启下一轮。每张发票一次上传,三次参与抽奖。第一种抽奖模式是“即时开奖”: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约1.3亿元,每天抽奖。设5档固定奖项,分别为8元、28元、58元、78元、98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抽奖模式是“每周定期开奖”: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约7000万元,每周开奖上一自然周所有上传且未中奖的发票。设6档固定奖项,分别为18元、68元、188元、388元、588元、800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三种抽奖模式是“双周定期开奖”:使用1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开奖本轮上传的所有发票(无论中奖与否)。设3档固定奖项,分别为10万元、5万元、1万元。最后一轮仅5天,减半投放中奖名额,兑奖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报记者姚雅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