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7月28日讯(记者马永亮)为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近日,省药监局出台《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用一年时间分启动实施、系统推进、评估优化三个阶段,在全省启动实施该项工程,旨在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切实压实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聚焦制度、培训、监管、考核、数智、共治六大环节,部署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细化岗位职责清单,优化质量管理机制;二是深化分层分类培训,强化企业负责人风险防范与法治敬畏意识,推动责任向一线穿透;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关键岗位履职情况纳入飞行检查、体系核查必查内容,结合专项整治开展“订单式”精准帮扶;四是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实施企业负责人履职动态评估,评价结果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挂钩,实行正向激励与重点惩戒双向约束;五是深化数智监管赋能,依托省级智慧监管平台构建企业风险画像,拓展非现场监管、线上自查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六是拓宽公众监督渠道,推行质量承诺公示和内部“吹哨人”制度,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共治格局。
据介绍,此项履职能力提升工程,通过抓住企业负责人这一“牛鼻子”,推动责任链条从“纸面”落到“地面”,实现监管效能与产业能级双提升,为全省医药产业安全、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