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监管,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4月26日,省厅召开全省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四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20日起至6月20日,分为动员准备、集中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重点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两大类,严厉打击利用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法组客拉客、网约车平台向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等行为。
会议强调,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密组织、规范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履行监管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切实采取有效举措规范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秩序。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创新执法,畅通群众举报机制,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主动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对接,切实强化多部门之间的执法业务协同与联动。要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找准群众出行的难点、堵点,完善配套设施,优化线路、增设运力,为群众提供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要健全完善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实现打击非法营运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供好运输服务保障。
会议还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宣读了《全省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和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作表态发言。
(葛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