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中心,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稷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统筹规划 夯实普法基础
成立组织机构,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为继续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全县“八五”普法工作部署。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为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风纪严整、文明行政、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交通队伍。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和作风整顿,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建立了违法违规举报制度和受理投诉机构,对群众举报以及交通平台12328投诉的问题,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积极受理解答人民群众关于交通行业信息咨询,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提案、建议案及时进行受理、办理。
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参与了二十五期“行政执法大讲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加强对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在县委广场、办公场所、交通运输站场悬挂宣传标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三是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广泛宣传执法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认真倾听需求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普法效果。
严格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
加大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夯实法治基础,努力提高交通执法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水平。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结果公示、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结合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行业整治和“两客一危一货”专项整治等各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有关部门严查“黑车”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客车违规经营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贯彻各方面制度,认真抓好制度的监督落实。加强党内监督和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信访渠道,同时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基层企业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与企业负责人和行业从业人员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大起底、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行政执法大检查等活动,全面排查本单位执法问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执法法治环境。
一系列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和交通运输企业遵守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与自觉性,增强了依法治理和“法治交通”的观念,提高了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全面推进稷山交通运输事业的依法治理、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