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段新源代表省厅介绍具体落实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段新源介绍说,近年来,省厅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有力调动了各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的积极性,推广应用规模远远超出预期。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城市公交车15213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4551辆,占比为95.65%,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其中,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临汾等8个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已全部实现电动化。
段新源表示,下一步,省厅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全面推动落实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一要继续巩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成果。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各地区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更换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持续提升交通装备无障碍服务水平。太原、临汾市要统筹使用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省级奖励资金,优先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大规模更新工作。二要推动各市有序开展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工作。由于我省现有七成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是于2015—2019年期间集中更新的,车上动力电池已超过或临近质保期限,亟需更新换代。省厅将指导各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积极协调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公交企业的老旧动力电池更换给予财政等各方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