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忻州支队接到宁武收费站电话,有两个持证大件运输车因出站称重超吨,发生纠纷,大队执法人员立刻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这两台车是从内蒙暖水上的高速,己办理跨省超限许可,超限许可在有效期内,携带证件齐全且和办理的超限许可相符,行驶路线也和超限许可证批准路线相符。现场测量,车货外廊尺寸也在超限许可证范围之内。但是在收费站出口称重时,称重吨位超过超限许可允许的60吨,由此引起争执。大队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结合日常同类车申办超限许可时现场勘验工作的经验,基本判定这两部车不超重,可能是收费站的出口磅有误差,需要校磅。最后执法人员和收费站工作人员达成共识,由执法人员引导这两部车出站到宁武超限点再次复磅称重,通过复磅称重这两台车分别是56.5吨、58吨,在超限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在办理了核查、确认、登记后,对两台车予以放行处理。
我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目前正处于不断完善逐步改进的阶段,执法工作不仅是要做到有法可执,严格执法,更重要的是要转变观念,在强化管理的同时还要坚持执法为民,要注重执法的效果和社会效应统一,要平衡执法力度和执法温度,不仅严格执法,更要公正执法,廉明执法,柔性执法。以人性化的温度,执行法律的力度,这是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的时代使命和光荣职责。忻州支队一大队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刚柔并济,公正执法。
(李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