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支队执法人员接到南娄收费站治超办公室通知,一辆车牌为冀E1968W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不可解体物品重型翻斗车出口称重为62吨需移交至阳泉支队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迅速到场后,经过现场使用卷尺测量车货长度为17.9米,使用塔尺测量车货总宽度为3.6米、总高度为4.4米,出口称重数据为62吨。司机现场出示了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体长度、宽度、高度均与经批准许可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而出口称重数据超出许可数据2吨。随后阳泉支队执法人员随即将该车辆引导至乌玉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静态磅进行复磅后,称重数据为58.8吨,未超出许可范围。
复磅结束后,执法人员为确保车辆安全到达目的地,将该车辆安全护送至卸货地点,司机下车向执法人员表示感谢,称执法人员真正做到了文明执法、服务人民,并于三天后向阳泉支队赠送了一面锦旗。
阳泉支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扬公正执法,温度执法,履职担当,服务人民的执法精神,为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而努力奋斗。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