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中支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近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中支队光荣上榜,获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该支队自2021年9月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执法文明程度和队伍文明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收获新成果,开创了“党委坚强有力、班子团结务实、队伍风清气正、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该支队曾先后荣获“首批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晋中市先进直属党组织”“晋中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等荣誉称号。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中,晋中支队“1234”工作法入选“四基四化”建设执法效能提升典型案例。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5-22期

  • 第2025-05-15期

  • 第2025-05-09期

  • 第2025-05-01期

  • 第2025-04-24期

  • 第2025-04-17期

  • 第2025-04-10期

  • 第2025-04-03期

  • 第2025-03-27期

  • 第2025-03-2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