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全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切实增强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省高速公路执法总队长治支队
本报讯 5月28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支队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向司乘人员阐释民法典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重点解读了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与群众出行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执法人员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司乘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指南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并结合群众关心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救援费用纠纷等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另外,针对货运车辆驾驶员群体,执法人员专项宣讲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规,详细讲解大件运输许可办理流程和超限超载的法律后果,并通过剖析近期违法超限运输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效果。
活动累计服务司乘人员100余人次,现场受理咨询20余起,有效提升了群众守法意识和安全行车理念。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了司乘人员对民法典的认知度,推动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
(张立)
忻州高速公路公司
本报讯近日,忻州高速公路公司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强化内部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通过集中研讨、宣传栏展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民法典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切实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深化对外普法,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组建志愿宣讲队,深入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服务区开展普法宣讲。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及周边群众普及民法典中关于交通出行安全、物权保护、侵权责任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讲重点倡导抵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安全出行理念。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公司干部职工及公众的法治观念,为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服务人民群众美好出行贡献了力量。
(张宇霞)
临汾南高速公路公司
本报讯 近日,临汾南高速公路公司所属各单位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宣传格局。
组织学习,燃学法热潮。把《民法典》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同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往深里、往实里、往心里走。
开展宣传,亮法治明灯。借助摆摊设点、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宣传,发放民法典等相关政策宣传资料,宣传民法典中有关个人信息、高空抛物、见义勇为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充分利用站区企务公开一体机、LED显示屏等载体循环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知识答题,建法治站区。运用“线上+线下”“个人+集中”等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打造的学习“云阵地”,积极组织干部参与中国普法公众号平台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在学习与竞赛的互动、互融、互促中深刻领会《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
(临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