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

太原市将从三方面着手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本报讯(实习生刘瑛)6月24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该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情况新闻发布会。据悉,该市将从三方面着手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预计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据了解,2020年以来,太原市9项生态环保领域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全面完成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初显。
  长期以来,“污水靠蒸发”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真实写照。为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情况,振兴乡村建设,“十四五”期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县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期分批完成7个县(市、区)163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具体从三方面入手:一是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按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思路,今年该市将完成7个县(市、区)61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高效运行。各分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处理规模在20吨/日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在每年监测2次的基础上,增加不定期抽测频次,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监测结果作为考核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稳定达标运行的重要依据。三是立足长远,坚持量质并重。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的要求,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维管理模式,确保治理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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