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梁镇村民王某,我在卫某某处购买的葱苗因苗种混杂导致现在葱卖不出去……”11月14日,翼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梁广强接到南梁镇村民王某报案,“我多次找卫某某交涉,她都置之不理。无奈,找到其家中,她说她负责销售。结果到现在,导致其他葱贩交易困难,拒绝收货。现在,30多亩大葱卖不出去,卫某某电话不接,人也联系不到。从买葱到栽植、肥料、管理投入很大,到年底却因葱苗品种混杂卖不出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希望农业执法队能为农民讨个说法,尽快为我们挽回损失。我们农民辛苦一年,太不容易,恳请尽快为我们明察此事。”
接到报案后,该局执法队副队长梁广强立即带领执法人员与技术专家,赶赴到葱地现场商讨解决。
通过现场查验大葱,确实存在苗种混杂问题。执法队联系到当事人卫某某,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情绪激动,互相怼骂。梁广强迅速劝其冷静想办法解决问题。随后又把卫某某叫到一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等双方都冷静下来,开始商量如何解决长在地里的葱。
受疫情影响,葱价一跌再跌,已过立冬时节,葱也不能一直留在地里,怎么办?执法人员建议,马上联系收购商。
前后历经4个小时,在执法人员的努力下,经过多轮沟通,终于达成共识,双方签订协议,收购商开始拉葱,卫某某给予王某适当赔付。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