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彻底改变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计划经济模式,为农村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奠定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策略和实施要求,强调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和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制度,必将对我国的农民农业农村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和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亟须创制一个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适合中国国情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制度,以做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为维护农民个人和集体利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这是当下法学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学者们集思广益,协力攻关,既要从理论上为其提供充足的法理依据,使股份合作制具有牢固的理论基础,又要从制度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效用发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当前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研究成果不在少数,但多集中在一般性的资产管理和制度构建层面,有关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这一与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的探讨尚待推进。
段浩博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研究》一书从传统的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资产产权界定欠清晰、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欠完善出发,遵循主线引领、多维考量、环节联动的法治化思路,以经济效率和分配公平的均衡协调作为主线,从国家、集体和农民三重维度对集体资产的产权保护、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等环节进行了制度化体系化构建。在此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提出了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治化进程和具体制度建设的建议,这对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适应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趋势,实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改革目标,保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步入良性路径,无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清产核资、成员确认和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三大基本任务,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蕴含着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系统性综合性改革,是当前“三农”问题中具有战略意义和时代特点的改革,亟待学界和实务部门进一步开展理论阐释和现实验证。本书选择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进行专门研究,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很接地气,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的主题,本书基于实质公平、经济效率、规则秩序和共同福利的价值基础,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法治化思路为导向,深入地探讨了股份合作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路径,构建了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体系的具体架构。对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本书提出的集体所有权资本化、经营性资产股权法定化和经营性资产经营权市场化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路,对构建有利于集体所有权有效实现和集体资产收益公平分享的法律制度和机制,也无疑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者在综合比较传统的集体所有经营模式和新型的集体所有股份合作模式的基础上,明确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发展目标,提出以经济效率和公平分配的均衡协调作为改革法治化的主线,分别从国家、集体和农民三重维度进行综合考量,重点探索资源资产化、资产收益化和分配公平化等环节的联动机制,形成“主线—维度—环节”的法治化思路,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化构建,探索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治化路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同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重点实现对农民利益保护的制度目标。作者通过厘清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政治逻辑和经济逻辑,树立农民利益保护和农民利益发展的核心目标,建立农民利益行为分析及风险防范机制来确保农民利益的有效保护,依靠市场来推进农民利益的发展,通过过渡市场来实现保护和发展农民利益的调适策略。可见,作者以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学术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学术情怀。作者通过本书及时回应了农村改革的现实需求,深度挖掘了激发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发展活力以及公平分享改革成果等关键问题,深入探讨了运用股份合作方式建立农民与集体经营性资产及其收益的关联机制,激发农民参与经营性资产管理积极性,确保农民的权利归属和财产收益的法治路径,体现了作者勇于探索的学术担当。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篇大文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充分调动起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制度,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迎接我们的必将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壮美画卷。
卢代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