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海亮)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河湖长、检察长聚焦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信息互通携手合作,立案636件,有力有效推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今年1月,省委书记林武,省委副书记、省长蓝佛安两位总河长共同签发了我省总河长令第01号《关于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全省各级河长办、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合力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河长办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重点跟进机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跟进督办,将河湖问题整改工作列为对各市(含河长)、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重点监管,压实主办部门工作责任,逐级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确保问题有人管、责任不落空;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协同配合助推落实省总河长令的通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落实省总河长令列入“一把手”工程,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合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针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全省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加大督促整治力度,加强与各级检察机关的对接联系,对确实由部门难以推进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进行移交;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尊重、支持行政权但不替代行政权”的原则,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发力点,依法清理整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坚决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河长制有关部门移送线索157条,自行发现438条,立案办理636件,督促拆除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厂房、仓库、光伏电站和大棚等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168处,督促拆除清理阻水围堤、道路、渠道等37处,督促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40764.78吨,督促清理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渡口、管线、渡槽、取水口、排污口等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3个。
在治理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溯源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从源头杜绝公益损害发生,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协作机制、行政监管机制,扎牢河道安全防线。曲沃县检察院在督促行政机关对妨碍黑河河道行洪的1500余吨垃圾清理的基础上,促成地方政府制定11公里护岸、760米堤防的治理方案并进入施工阶段,协同相关部门对屡禁不止的垃圾倾倒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发挥乡级、村级河长作用,加强日常巡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体系,做到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对农作物秸秆等采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种方式综合利用。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在办理督促市热力公司整改跨河热力管道行政公益诉讼案时,根据有关协作机制,邀请聘任的农业农村部门检察官助理针对跨河管道审批程序、供暖期前管道整改可行性及相关法律依据等专业性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并组织区河长办、市热力公司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协调会,形成最优解决方案。
此外,针对跨省黄河流域支流污染、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我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携手豫西黄河河务局、济源河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磋商督促两省执法机关同向发力、类案治理,推动了跨省黄河支流长期存在的公益受损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