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村集体“三资”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稷山县太宁支村委坚持“四清”原则,扎实“三资”清整,有效化解债务,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一是开展工作目标责任清。为了使太宁村“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通过公示、宣传,全力营造“齐心参与、集体发展、全村受益”的良好氛围。先后多次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了村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全面开展违规合同清理、村级债务化解、盘活集体资产等工作,向侵占集体利益的行为宣战,依法规范“三资”行为,维护村集体利益。
二是摸底排查资产底子清。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清化收”专项清理成果,为强化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充分利用筑牢基础。经过梳理,太宁村原有集体机动地1062亩,集体建设用地80亩,集体深水井9眼。在此基础上,村“两委”成员与村民一道开荒拓地,进一步充实村级集体资源,开荒五组柿子沟、堡子南沟20亩,第二居民组沟地21亩,平整废弃砖瓦窑建设用地40亩。收回村办加工厂占地,为扩建村路口,健身广场打下基础。
三是壮大集体经济思路清。太宁村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承包的方式,签订完善占地合同84份,共计发包1183亩机动地;招引7家养殖户租占120亩建设用地;重新规范签订9眼深水井承包合同;实施自来水管道改造工程,村民每年缴纳用水款4万余元,通过以上发展措施,太宁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年集体经济收入可达到20余万元,同时也为太宁村村集体债务化解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是逐笔核实债务账目清。债务不清、不实是村级债务化解的最大阻碍,太宁村将所有债务重新登记,研究债务的形成原因,建立债务化解工作台账,逐笔核对、逐项核实,重新锁定债务。针对不同债务逐笔提出债务有效或减免缓办等处理意见,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截至目前已偿还近50万元,剩余债务争取2023年底前全面还清。
通过积极、有效地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太宁村“两委”既取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融洽了干群关系;又化解了多年来的债务难题,摆脱了发展的“束缚”,有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为太宁村各项社会事业有序推进、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秦文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