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山西水利

水利部公布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

芮城入围试点县(区)

  本报讯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推荐基础上,经专家审查,日前水利部遴选确定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
  这其中,上榜的试点灌区共11个,分别为河北的洋河二灌区,内蒙古的河套灌区(永济灌域),辽宁的辽阳灌区,黑龙江的青龙山灌区,江苏的新禹河灌区,浙江的上塘河灌区,山东的豆腐窝灌区,河南的打磨岗灌区、红旗渠灌区,云南的弥泸灌区、蜻蛉河灌区。上榜的试点县(区)共10个,分别为山西运城市芮城县,江苏泰州市姜堰区,浙江湖州市南浔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山东德州市宁津县,四川眉山市东坡区,陕西渭南市合阳县,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云南楚雄州元谋县、大理州宾川县。
  水利部同时要求试点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夯实任务措施,扎实推进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大胆实践创新,用2-3年时间,探索出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指导试点单位及相关地方政府精准制定政策供给体系,对试点加大倾斜支持力度,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及时帮助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做法,总结经验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强化示范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引领作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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