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2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9,较2017年下降31.7%,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质优良断面81个,优良水体比例跃升至87.1%,改善幅度位于全国前列;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强度等级为一级……5月31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有关情况。
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SO2浓度同比下降20.0%,PM2.5浓度同比下降2.6%,CO浓度同比下降6.7%,O3浓度同比下降1.8%。优良天数比例为74.5%,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名第二,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全省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多项指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优秀等次。
据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去年我省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共遴选命名12个县区为首批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此基础上,持续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022年,我省陵川县、左权县、垣曲县、隰县4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平顺县、芮城县2县被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数量再创历年新高。
相关专家在会上指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及人居环境安全。下一步,我省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环境安全以及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扎实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稳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稳步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序推进非正常运行设施分类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闫慈阳 李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