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晶雯)11月15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加快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太原市年底前将完成36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
近年来,太原市按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水生态环境监管,对全市所有629个行政村纳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其中291个行政村完成了污水治理,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二是加强污水设施运行监管,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日常监管与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已投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明显好于往年,达标排放率显著提高,达到山西省考核目标。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了36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截至10月底,22个行政村已完成污水治理任务,其余14个行政村将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