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泉灌溉工程位于洪洞县,因地处中镇霍山南麓而得名,属于黄河流域汾河水系,是我国首个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引泉自流灌溉工程。据考古发掘证实,早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霍泉就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至迟到唐贞观年间(627—649年),文献记载中出现了最早的引泉灌溉工程——北霍渠和南霍渠。至迟于唐贞元十六年(800年),这里形成以泉源工程、渠系工程、控制工程以及水能利用工程为主体的工程体系。元大德七年(1303年)受洪洞赵城8级大地震影响,霍泉灌溉工程遭到严重破坏。大地震之后,霍泉灌溉工程恢复重建,此后工程体系不断完善,到清雍正三年(1725年),以霍泉泉源分水铁栅的修建为标志,其工程体系走向成熟。
霍泉灌溉工程在千余年的发展演变中,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工程主要包括以霍泉泉源枢纽为核心的泉源工程,以北霍渠和南霍渠为骨干的灌排渠系工程,以分水铁栅为核心的水资源调控工程设施,以及以水磨为核心的水能利用工程。同时,在发展演变中建立了集观泉、蓄泉、引泉、用泉、保泉于一体的开发利用体系。霍泉灌溉工程建立了以地亩为基础、以水户为单元、各渠相对独立的水利自治管理制度,以及以用水公平为核心的较为稳定的渠册和夫簿制度,被当地百姓奉若“金科玉律”。其创造性提出的基层管理中相对公平的原始的水权制度,被其他灌区参照使用,被誉为“霍例水法”,在古代灌溉工程管理中独树一帜,不仅对周边区域产生了广泛影响,而且是研究中国古代水利管理乃至地方治理的重要范例,至今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霍泉灌溉工程孕育了内涵丰富的泉水文化,而且对周边区域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是干旱半干旱地区岩溶泉水开发利用的典范工程,对于今天人类尊重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1400多年过去了,霍泉仍发挥着灌溉、供水、生态等功能,灌溉总面积达10.1万亩,面积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2.2%,覆盖洪洞县广胜寺、大槐树、赵城、明姜、苏堡5个乡镇。
郑浩伟